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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四氟乙烯--大金氟化工年产聚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扩建项目

   日期:2023-08-01 21:35     浏览:872    评论:0    
核心提示:(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对行业的带动力,公司拟通过扩建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增加六氟丙烯和聚四氟乙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对行业的带动力,公司拟通过扩建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增加六氟丙烯和聚四氟乙烯产能。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中心前(2009)42号文同意扩建年产分散解散聚四氟乙烯1300等产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额31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总投资为20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约6.27%。扩建地点位于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本次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增产1300吨/年分散聚四氟乙烯(聚四氟乙烯—F)、增产1500吨/年六氟丙烯;增设1套精馏塔,使聚四氟乙烯(中间产品)的产能由原来的10000吨/年提高到13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生活污水以及扬尘等。其中施工噪声在白天对50m范围内影响较大,在夜间则可达300~400m,因此在施工期间须采取一些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小区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夜间应禁止施工,并严格执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前必须对周边的群众做好公告工作。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只限制在施工期间内,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金公司常熟氟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含氟废水处理单元、含DS101废水预处理单元、污水综合调节单元和污水监控系统。含氟废水处理单元用于处理TFE和HFP装置含氟废水及特殊焚烧炉排水。含DS101废水预处理单元用于处理聚四氟乙烯-D和聚四氟乙烯-F装置排放的有机废水。含氟废水处理单元排水、含DS-101预处理单元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各装置的设备及地面沖洗水、纯水装置排污、空压站及冷冻站等废水经污水综合处理系统调节池调节后,水质达到三级接管标準,再经由污水监控系统排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由化工园区进一步处理达到一级标準后排放。   在聚四氟乙烯-F聚合物生产时使用八氟辛酸铵(DS101)作为乳化剂,在聚合反应完成后,该有机氟化物部分进入废水,部分被夹带进入聚合物。在聚合物干燥时,DS101挥发进入干燥尾气。为除去废气中的DS101,聚四氟乙烯-F装置设计了废气洗涤塔,用NaOH水溶液洗涤吸收DS101,聚四氟乙烯-F的洗涤液经回收后循环使用。洗涤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排入大气。DS101在水中溶解度5%(W/W)以上,且易水解。因此用NaOH水溶液或水洗涤吸收DS101,既可实现化学吸收,也可作到物理吸收,从理论上看,是较为理想的用吸收法去除废气中污染物的工艺过程。日本大金公司在日本鹿岛、淀川以及在美国等工厂,均采用这种处理装置。根据大金公司生产经验,以堿性水洗涤吸收DS101,去除率在95%。  增资扩建后特殊焚烧炉焚烧的有机含氟废气和废液组成及焚烧处理效果见工程分析章节。根据国内外生产经验,采用焚烧技术处理有机含氟化合物去除率大于99.99%;经一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证明,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经急冷——液堿洗涤两级处理后,废气中氟化氢和氯化氢等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因此我们认为本扩建项目经焚烧处理装置处理之后亦能达标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含DS101废水预处理单元排水、所有生产装置设备及地面沖洗水和纯水装置排污、空调机修等辅助生产装置排放的污水送至污水综合调节池,与二级脱氟系统来的脱氟废水和 聚四氟乙烯-M装置、FKM装置来的废水在调节池中混合,加入石灰乳调节pH值,然后排入废水监控池。  从脱氟系统沉降池排出的氟化钙泥浆送入污泥浓缩槽中进行浓缩,浓缩污泥经离心过滤机脱水,滤饼含水率约60%,经过晾晒后外运至常熟市环能石膏成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经脱水机产生的废液返回含氟废水调节池中。   经过上述处理后的废水中COD≤80mg/l,F- ≤35mg/l,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準。  聚四氟乙烯—F装置:聚合釜尾气TFE尾气以及洗涤塔排气筒 DS101(折氟)经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準;TFE装置加热炉经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準。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氟废水(急冷水和洗气塔洗涤水)送污水综合处理站的含氟废水处理装置进行除氟处理。特殊焚烧炉烟气据一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结果均低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準(GB18484-2001)》有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验收监测结论为——特殊焚烧炉排放废气达标;。本扩建项目的含氟废物经焚烧处理后,特殊焚烧炉排放废气亦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与现有工程相同,为压缩机、鼓风机以及辅助生产设施配备的各类机泵,噪声类别属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对上述本项目新增的机泵噪声源,仍采用配备减震基础和隔声罩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平衡,周围居民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建设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建设项目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其风险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準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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