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总结凝炼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那么,化工企业在贯彻《条例》中应该关注哪些内容呢?
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一系列法规均明确,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条例》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应承担的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指出,《条例》在总则中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分级分类管理、整体协调联动、属地管理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明确规定了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海军表示,这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配置工作体系,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确保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都负有主体责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指出,《条例》明确规定了违法追责的情形,比如第三十条明确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政府守土有责,企业责无旁贷。2019年将进一步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压实地方政府及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表示。
提高应急准备水平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实践活动,是平时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危机、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而进行的组织、物质、技能和精神等准备。”闪淳昌说,每当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后,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往往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成效,而决定应急处置与救援成效的关键因素是平时的应急准备水平。
闪淳昌表示,应急处置与救援活动是检验应急准备水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条例》把应急准备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并从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规范了安全生产应急准备的基本内容。
而在张兴凯看来,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条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发生法律法规、机构职责、资源条件、重大风险或者其他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演练是确保及时、科学、高效、有效应急处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张兴凯说,《条例》第八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规定有关部门抽查演练。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
去年6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曾通报过8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的事故。8起事故中,最初遇险人员为8人,但因施救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共造成26人死亡、7人受伤,教训惨痛。
相关专家表示,究其原因,一是事故单位对应急管理不重视,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不当,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对作业程序不清楚,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堵漏应急救援中心主任李国庆指出,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首先要隔离、疏散,做好防护措施,同时进行询情和侦检,根据工艺介质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应急抢险和救援,对泄漏事故还要进行泄漏处理,对着火事故研究灭火对策,展开火灾扑救。需要强调的是,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应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目前很多企业的应急措施制定不当,或者根本没有与工艺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事故,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德州市安监局副局长赵吉章指出,许多事故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但事故条件和走势还是有规律可循的。要增强预案的可预见性和针对性,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取得预期效果。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是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一环。《条例》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了细化,其出发点是突出第一时间响应,有利于提高救援时效和效率。